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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新闻公告 |
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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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生效时间:2026.09.01(2017旧版废止)
核心福利:优先审查全程免费,无任何加急附加费
一、权责分工
✅国家知识产权局:最终审核、把控审查时效、结案管理
✅省级知识产权局/国务院主管部门:出具推荐意见(核心必备材料)
二、可加急范围(仅4类)
发明专利:实审阶段、未收到首次审查通知
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:正常在审案件
三类专利的复审案件
三类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
❌ 不适用:国际双边优先审查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快速审查的案件
三、加急准入条件(满足1条即可)
1.专利/复审案件准入
① 新兴产业/未来产业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;② 省市重点扶持产业,鼓励发展的产业;③ 已产业化/准备量产/存在侵权;④先在中国提交专利申请,后续又向其他国家/地区申请实质审查的中国本土专利⑤ 关乎国家/公共利益
2.专利无效案件准入
① 涉侵权诉讼/行政立案;② 知产局裁决、药品专利纠纷、开放许可调解;③ 许可合同纠纷已仲裁;④ 关乎国家/公共利益
四、绝对禁止加急(红线4条)
❌ 分案申请(原案已加急)
❌ 同日同一技术,同时申请发明+实用新型
❌专利/复审/无效案件,已经享受过一次加急审查,不得二次加急
❌ 海外同步申请、但无授权前景
五、优先审查办理流程
1. 共有专利申请要求:专利有多名申请人、权利人的,申请优先审查必须经全体人员一致同意。
2. 提交方式(硬性规定):所有优先审查申请仅支持官方电子系统提交,不接受纸质材料。
3. 专利、复审案件材料要求:需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及对应资质证明材料;除海外同步申请情形外,均需省级知识产权局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,可自愿补充现有技术材料。
4. 当事人申请无效案件材料要求:需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、纠纷或重大价值证明材料,且必须提供官方推荐意见。
5. 司法/仲裁机构申请要求:公检法、仲裁机构发起无效优先审查,仅需提交请求书并说明加急理由。
六、核心结案时效
✅ 发明专利:45日首次处理,1年内结案
✅ 实用新型/外观:2个月结案
✅ 复审案件:7个月结案
✅ 发明/实用新型无效:5个月结案
✅ 外观无效:4个月结案
七、加急答复时限
⏰ 发明专利审查意见:1个月内答复(禁止延期)
⏰ 实用新型/外观补正/审查意见:15日内答复
八、加急终止情形(触发立刻变回普通审查)
收到加急通知后,擅自修改申请文件
超期答复、申请延期答复
提交虚假材料、存在失信行为
无效案件私自补充新证据、改权利要求
案件中止、需等待其他案件结果
九、失信处罚规则
一旦查实虚假材料/违规失信:申请人、代理机构1年内禁止所有优先审查申请
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(局令第85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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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日期:2026-9-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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